【記者賴麒暐/苗栗報導】
合勤企業集團先前標下「喬信電池」的樓棟所有權,但樓房內所有機房設備與機械仍在運作中,部分設備在清點時已於6月3日由法院強制執行點交給李姓所有權人,該廠房依規定:在法院尚未點交前,合勤集團尚未取得使用權,無權進入。


當事人表示,13號早上先將李姓所有權人聘請的安保人員藉故將其騙出後將其擋在門外,其後「合勤企業集團」人員帶隊破壞門鎖、電子鎖、監控等設備,強行闖入並試圖更換門鎖,企圖掌控該廠房所有設備與大樓的進出,此行為已嚴重損害到李姓所有權人之產權。



[合勤企業集團]政商關係良好可輕易關說警界高層用偵辦重大犯罪的規格,調派高階警官率領多名基層員警幾乎24小時全天候盤查人員、車輛,大陣仗的攔阻債權人李姓廠商取回機器設備,無視李姓廠商已經透過法院執行程序取得執行命令,又花重金委託多名律師對李姓廠商提起侵入住居的刑事告訴。
據李姓所有權人委任的律師表示,「不點交」或「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的法拍廠房,一般投資者是不會輕易去買的,因為債權人數眾多,與債務人、拍定人或第三人間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也就說拍定人拍定後,還要走民事程序去處理這些債權人的私權糾紛,因此,這類的不動產法拍是很難賣得掉的;這種法拍廠房會衍生刑事侵入住居、毀損、強制、傷害等刑事案件也屢見不鮮,一般多由當事人報案後,由2至3位基層員警到場排解,或發通知書擇期到警局製作筆錄;但首見警界高層在本案,竟然調派高階警官率領多名員警連續十餘日到場積極「關切」、「阻攔」、「向李姓廠商勸說不要讓警方為難」、「隨時回報」,而且要求李姓所有權人「立即」到不同轄區警局(不同中隊)製作警詢筆錄。



警方派出多台警車駐守現場
李姓所有權人於16日請拆除設備之工人來現場處理設備轉移之工程,但在開工前,合勤科技卻報警請警方擋住廠房出入口及安全門入口,不讓李的團隊進入拆除作業,經過詢問確認,警方疑似受到高層施壓,來阻擋該拆除作業,此次警方為保安大隊所指揮,處處阻撓李姓團隊的拆除作業,讓團隊每日損失數十萬的工程費,截至今日(21)號合計損失已高達百萬,合勤科技此行為嚴重妨礙工程,實屬不法惡意阻擋之行為。


李姓所有權人配合法院判決合法轉移廠房設備,卻屢遭警方「關切」,即使拿出法院的執行命令判決書也依然遭受阻撓,本應完全將行政中立、依法行政的人民保母完全無視國家法規,只因[合勤企業集團]政商關係良好,難道這些有錢的[財閥]就真的是可以把手伸進去警界高層,操控警察權力阻攔一般人民透過法院執行程序取得權利的行使嗎?
警方行使公權力是否能真的公正,讓大眾對警方公權力執行產生懷疑!!




發表留言